东善桥第二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5/14 12:30:59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4413次
东善桥第二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范围及办法
(一)东善桥本地户籍幼儿:居住在东善桥东虹花苑西苑、北苑、东屏苑、牛首苑、东屏街周边小区及商铺优先考虑。
(二)招收父母一方是本地户籍(除提供幼儿户口薄之外还需提供父母一方户口薄)、江宁户籍的幼儿。
(三)招收政策照顾对象家庭的幼儿。
(四)如有剩余名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优先考虑:招收在东善桥小区买房的(需提供满一年的居住证、房产证原件);在东善桥地区做生意的(需提供满一年的居住证、满一年的营业执照原件)。
(五)如再有剩余名额,招收“五证”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二、招生年龄段及人数
(一)东善桥第二幼儿园开设4个小班。
(二)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及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要 求 | 备 注 |
5月14日 | 发布公告 | (1)利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网页或“我的江宁”手机APP等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基本信息。 (2)幼儿通过校园网站、小区公共信息栏、幼儿园公众号、粘贴海报等方式发布招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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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 22日 | 网上录入信息 | 家长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http://www.jnjy.net.cn/)或“我的江宁”手机APP页面,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录入幼儿基本信息,清晰有效上传所需材料,网上选报第一意向幼儿园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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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 26日 | 网上审核报名材料 | 幼儿园网上审核幼儿报名信息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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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 幼儿园通知现场审核时间 | 幼儿园通知监护人分批次进行当面审核。(视疫情情况确定面审地点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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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 29日 | 当面审核 | 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核验。若因疫情影响不能进园,则采用线上审核方式完成。(材料要求:区内:幼儿及父母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原件。区外:随迁子女的户口薄、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房产证、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及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的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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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 31日 | 点击录取 | 幼儿园网上完成点击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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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 结果查询 | 家长可通过招生系统,输入幼儿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并妥善截图保存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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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12日 | 补充报名 | 错过前期报名时间的适龄幼儿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上补充报名。各园根据补充报名情况完成网上审核、当面审核、点击录取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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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管理
1.本园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伙食费(12元/天)、保育教育费(780元/月)被褥费(300元/床,直接与厂家联系,家长自愿原则)。幼儿监护人在8月10日后进入区缴费系统,统一网上缴费平台收取,任何群链接缴费、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都是诈骗,请勿上当。具体网上缴费时间,幼儿园另行通知。
2.本园认真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免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与生活费补助。
五、注意事项
(一)家长一定要在5月14日-22日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网页或“我的江宁”APP页面,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材料拍照要清晰。
(二)因疫情期间,现场提交材料、现场核查材料要听从老师和保安的指挥,不聚集,保持一米间隔,若有特殊情况,幼儿园将提前电话告知。
(三)凡提供虚假资料,报名表中填写内容和实际现场查验资料不相符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四)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1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儿童。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持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10.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关于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的子女;
2.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生咨询
咨询教师: 闫老师
咨询电话:86137706—806
咨询时间段:周一至周日 9:00—17:00
江宁区东善桥第二幼儿园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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