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善桥第二幼儿园教科研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18/7/21 14:58:40 作者:闫姣 浏览量:1397次
(2016-2017学年度)
一、指导思想
教育科学研究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师及时总结并提高教育经验以及科学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教师教育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为了引导教师积极而规范地开展教科研活动,全面而客观地评价教师教科研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提高教师的整体科研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评价奖励范围
主要评价教师的各级课题研究和在各级各类教育杂志书刊上的文章发表及各类论文(不含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以及民间形式的征文、约稿等)、案例评比中的获奖文章。
三、评价奖励细则
1.个人课题申报人群
根据江宁区教研室的要求,没有个人课题或者个人课题已结题的教师必须申报。
2.个人课题奖励
园级课题经研究实施并结题之后,交幼儿园集中评定。课题一经结题,为肯定其研究过程,即予以80元/题的奖励,区级课题奖励200/题,市级课题300/题。结题论文获奖参考论文、案例奖励细则。
注:1.个人区级课题的立项,是在园级课题评奖获一、二等奖的基础上申报产生的。
3.各类论文、案例申报人群
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参加一次论文或案例的申报工作。
4.论文、案例奖励
等次 |
园级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一等奖 |
80 |
120 |
200 |
300 |
二等奖 |
60 |
100 |
150 |
250 |
三等奖 |
40 |
80 |
12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