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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1/3/5 11:10:08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937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解决困难生上学的困难,市政府每学期对在园、在校的困难学生给予-定资助。

资助主要对象是:

(一)          学生属于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家庭变故和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四)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情况。
  (五)学生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六)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学生消费水平。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凡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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